因琐事发生纠纷 福利院七旬老人尖刀刺死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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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 03:22: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李寅 通讯员 徐媛媛 乔海勤 报道:两位年过七旬的福利院老人,为一点琐事大打出手,其中一位老人竟将对方刺伤致死,最终,年近八旬的王某受到法律的惩罚。
今年70岁的艾某和78岁的王某均为丹江口市习家店镇福利院院民。今年3月25日12时许,艾某因对前几天未安排其在菜园里干活不满,与王某发生争执。二人被他人拉开后,王某回到宿舍拿锄头和尖刀准备到附近菜园种菜。走到福利院托养区楼梯口处,刚好遇到艾某,王某想到刚发生的事情,心里很愤怒,双方再次发生口角。在争吵中,王某抡起锄头打艾某,艾某抓住锄头不放。
二人在争夺锄头的过程中,王某从自己口袋里掏出尖刀,朝艾某左腹部戳了一刀,致使艾某受伤倒地。艾某随后被送往该镇卫生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艾某系被他人用锐器刺伤左侧腹部因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案发当日,王某被丹江口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5日,经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后,不能理智处理,用刀刺伤他人,导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但考虑到王某犯罪时,已年满75周岁,案发后又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有悔罪表现,具有法定减轻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最终,王某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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