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店老板“浑然不觉”成网络传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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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5 20:21: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记者胡新桥

法制日报见习记者刘志月 通讯员高峰
一名牌建材专卖店老板参加了一次培训会,就“浑然不觉”地加入了网络传销组织。成为区域代理后开始发展自己的“加盟商”。至案发被抓,这位实体店老板仍坚信,自己只是参加并采取了“双赢”的营销模式,而非传销。
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警方联合工商部门,近日端掉了“万家购物网”在该市的一个网络传销点,抓获非法获利8万余元的犯罪嫌疑人朱某。
“零元购物”的诱惑
“消费500返500,消费1000返1000。”今年6月初,丹江口市民田先生被一家经营“圣保罗地板”门店前悬挂的巨幅海报吸引。
店主朱某告诉田先生,她的店铺是“万家购物网”加盟店,消费者只要在“万家购物网”申请会员,就可在全国的加盟商铺参加“一元返利”消费计划:消费满500元就能享有一个分红权,网站会根据业绩情况每天返利,最高每天1元,直到将500元全部返还为止。
按照朱某所说规则,田先生只要消费500元,若干天后就能收回全部消费成本,最终实现“零元购物”。
朱某店内商品高出市场价不少,但在“零元购物”的诱惑下,田先生申请成为“万家购物网”会员,并在店内购买了3万元建材。
6月25日,田先生查看“万家购物网”返利到账情况,发现网站全页被浙江金华工商和警方联合发布的通告覆盖: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万家购物)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已被立案查处。
田先生赶紧找朱某要求退货,并向工商部门投诉。
7月2日,丹江口市工商、公安联合对朱某经营的“圣保罗地板”店进行突击检查。因涉案金额巨大,参与人员众多,丹江口警方于7月11日决定立案调查。
“双赢营销”引人上钩
据朱某交代,2011年11月11日,其在襄阳市参加了“万家购物网”举办的培训会,被组织者鼓吹的“一元返利”计划和超高额回报政策所吸引。
按照万家购物网站的规定:所有加盟的商铺须向网站交纳消费会员消费额的16%作为佣金,区域代理享有其发展的所有加盟商铺消费会员消费额1.5%的提成,其他级别的加盟商铺也有不同比例的提成;消费满500元以上的会员,可以按每天最多一元、直到消费金额全部返完为止的“返利”规则,即所谓的“一元返利”计划。
在朱某看来,这样的规则既可以促销,又可以赚取高额佣金,而且消费者也能获利,是个能实现“双赢”的先进营销模式;上交网站的16%也可以加在商品价格上,让消费者承担。
为此,朱某专程到浙江金华该网站的总部“亿家电子商务公司”考察,随后申请了丹江口市的区域代理。
“促销”如何变“传销”
调查中警方发现,2011年取得“区域代理权”以来,朱某专卖店的实际销售额为56.89万元,但其上报给“万家购物网”的会员消费金额远远高出这一数字。
据朱某交代:通过促销手段经营一段时间后,她发现网站的“返利”规则有漏洞可钻:通过虚假交易、虚报营业额,可以获得高额返利。尝试了几次,尽管网站明知交易存在虚假,但依然认可返利,朱某觉得有利可图,开始大张旗鼓地运作。
此后,朱某先后两次租用场地组织培训会。在向会员讲授这种营销理念的同时,朱某拉拢会员采取虚构交易、直接向网站交纳16%佣金的方式获取利润。
警方查明,很多所谓的消费会员,其实根本没有购买商品实物,而是抱着投机赚钱的想法,直接交纳佣金坐等分红。这种行为,实质也就变成了“拉人头”式的传销。
至2012年6月12日,朱某在丹江口市累计发展下线加盟商72家,吸纳消费会员229人,涉案金额达256万余元。其中,朱某非法获利8万余元。
9月21日,丹江口警方决定以涉嫌组织传销罪对朱某采取强制措施。直到此时,朱某还坚称自己是“合法的促销”,而非“违法的传销”。
主办此案的民警闫贵德释疑称,所谓“双赢营销模式”,其实是不断吸收会员,用后续会员的钱支付前期会员的返利,直至崩盘的实质。最终朱某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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