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先后借走两辆车 车毁人失踪维修花费三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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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7 12:00: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朋友借车,你借还是不借?长沙市民陈先生借了,可结果让他万分纠结。两辆爱车中的一辆被撞得面目全非,修理花了三万多元;另一辆则查到了7条超速记录,面临扣66分和近万元的罚款。
  朋友先后借走两辆车
  陈先生家住长沙汽车南站附近某小区。去年11月29日,朋友小张找到他说要借车。陈先生有两辆车,一辆是丰田卡罗拉,另一辆是广本锋范。“他当时说有急事,也不白借。”陈先生说,他和小张都是邵阳人,老家在隔壁村,“实在是拉不下脸拒绝他。”
  之后两人达成了协议,陈先生的丰田卡罗拉借给小张使用,小张则每天支付给陈先生260元车辆使用费。
  12月5日,小张又找到了陈先生。
  “那天他显得十分焦急,说去京珠高速公路出口接个人就回来。”陈先生回忆,“借的时间不长,之前的费用也没拖欠。”于是,小张又开走了陈先生的另一辆广本锋范。
  一辆车被撞得面目全非
  之后的三天里,小张的电话一直打不通,朋友们也不知道他的行踪。无奈之下,陈先生才想起锋范上安装了GPS防盗系统,通过定位软件查询,陈先生总算是找到了爱车的所在。
  当天下午,陈先生费尽周折在万家丽路与人民路交界的大润发超市地下停车场找到了锋范,“车子撞得很严重,前风挡、大灯、保险杠好多地方都坏了。”事后,陈先生对锋范进行了维修,“11万买的,修了我3万多块!”
  另一辆7条违章罚近万元
  之后,陈先生多了个心眼,立刻上网查了下卡罗拉的违章记录,可结果让他傻了眼。
  “共有7条违章记录,全部都是在广东,有4条是超速50%,扣12分。”陈先生算了算,光这7条违章记录,就得扣66分罚款近万元。
  陈先生此时仍然联系不上小张,只得托了朋友打听车子的下落。三天后,另一名朋友将车子开来还给了陈先生,“万幸车子还算好。”
  “经过这件事,打死我以后也不会再借车了!”
  律师说法
  借车最好签协议
  本报金牌律师团,湖南普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安金龙认为,在我国的《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中明确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建议双方签署一份借车协议,厘清双方的责任。
  律师还建议借车人,由借车人主动拟定协议会显得比较有诚意,也不伤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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