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消费了1283元吃完却称没钱 3男子吃“霸王餐”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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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5 21:34: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吃了5个小时,加了7次菜,连烟带酒消费了1283元,吃完却称没钱
3男子吃“霸王餐”被拘留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李雯婷 报道: “我们3个身上都没钱,你们看着办吧……”13日晚,男子陈某、吴某和陈某某3人在邮电街真快活广场一餐馆大吃一顿后却不付钱,最后3人因涉嫌诈骗被依法行政拘留。
男子陈某、吴某和陈某某3人是朋友,13日下午3人聚在一起,打算出去吃东西,可互相问了问,3人发现兜里都没钱,便商量着去哪里白吃一顿。“其他地方都吃过了,就邮电街那边还没有吃过,要不我们去那里……”陈某某的建议立即得到了陈某和吴某的响应,于是3人一起来到邮电街“挑选”餐馆。
“这家店看着不错,就去这家吃吧。”选定目标后,3人走进店里点了菜,还要了香烟和白酒。3人从当天下午4时许一直吃到晚上9时许,中间加了7次菜,总共消费了1283元。
酒足饭饱后,3人来到餐馆前台,服务员连忙打印了消费票据让他们买单。可3人都身无分文,于是提出把身份证和手机押在店里,但餐馆老板不同意,双方为此发生争执。由于陈某、吴某和陈某某坚称身上没有钱,让餐馆老板看着办。无奈之下,餐馆老板报了警。
朝阳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在了解情况后,民警将3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审查,陈某、吴某和陈某某对他们吃“霸王餐”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调查发现,9日晚,陈某和陈某某曾在张湾一烤鱼店消费300元后也拒不付款,同样想用身份证和手机抵押,遭到老板拒绝并报警。
目前,陈某、吴某和陈某某因涉嫌诈骗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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