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人王炳林前天一晚上没睡觉,他说,前天傍晚,刚从宁波回 十堰不到一天的自己弄丢了9万余元现金, 这是他和老家16位农民工兄弟等着过年的辛苦钱。“谁拿走了我的钱?请还给我!”昨日,急得直蹦的王炳林流下了眼泪。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太大意:上趟厕所9万余元钱没了
今年33岁的王炳林是郧县南化塘人,近些年为了挣钱,跟老家十几位乡亲组成了一支建筑队,在全国各地包工程挣辛苦钱。王炳林说,2013年3月到12月,自己所在建筑队在宁波慈溪一工地做工程,忙碌了大半年,工程方却只支付了一部分工资,还余近十万元说要等年底才能发。1月初,其他工友先回了郧县,只留下王炳林一人留守在工地,等待结清余款。
1月21号,等了十多天的王炳林终于拿到尾款9万元,但此时回 十堰的火车票已经买不到,汽车票一张就要四五百,王炳林有些舍不得。恰好此时,一位同在慈溪打工的老乡要开车回老家,王炳林便搭了顺风车,想着是坐自己人的车,他便放心地把9万元现金装在身上。
奔波了十几个小时,22日凌晨4时许王炳林回到十堰,由于太早,他便在六堰找了家宾馆睡了一觉。一觉醒来后天色已晚,王炳林遂打电话给另一位老乡,邀其吃晚饭,为了安全,他将装着现金的皮包一同带出宾馆。
两人在六堰广场旁一家名叫人间烟火的饭馆就餐,吃完饭后王炳林拿着皮包到柜台结账,而后去厕所方便。回桌后5分钟左右,老乡突然问王炳林:“你的包呢?”王炳林心里一沉,立刻返身冲进厕所,打开皮包一看,包里装的现金和钱包统统不见了踪影。
急坏了:钱丢了可咋向老乡们交代?
“皮包里的钱有8沓1万的,一沓8000的,钱包里还有2000多元,全都不见了。”看着空荡荡的皮包,王炳林当场哭了出来。王炳林向警方报警后,民警调出了饭店的监控录像,录像证明,在王炳林第一次出厕所和第二次进厕所的7分钟期间,有两名年轻男子曾进入过厕所,这两人从厕所出来后在2分钟内便结完账,并很快与另两个同伴离开饭店。饭店一位服务员也提供了一条“奇怪”的线索:“一般顾客买单时没喝完的酒可以退掉,这桌人的8瓶啤酒还没有退,人就走了。”
看完录像,王炳林觉得就是这两个年轻人拿走了自己的钱,但让他发愁的是:“这么大的十堰,这4个人可怎么找?”22日晚,王炳林在亲戚家坐了一晚上。“一想起这钱,根本就睡不着。在工地吃的苦说都说不完,本来想靠这点钱娶媳妇,这下啥都没了。”说着,这名33岁的男子忍不住哽咽起来:“我老家不敢回,也不敢跟老乡们说,大家都等着这钱过年呢,我可咋向他们交代啊?”
律师点评:捡钱者不归还 可追究刑事责任
湖北平长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延桢表示:《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这两个年轻人确实拿走了王先生放在包里的9万余元现金,其行为涉嫌侵占罪,因数额巨大,可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而王先生也希望拿走自己钱的人能尽快将钱归还给自己并向警方说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