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入狱服刑嫂子改嫁 叔叔要回侄子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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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5 09:04: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何利 通讯员 余敬海 桂千勇 实习生 付海燕 报道:丈夫因盗窃入狱,她将一双儿女留在连窗户都没有的老房子里,自己改嫁。看着自己的侄儿、侄女无人照顾,小叔子向她索要两个孩子的监护权,她却不同意。叔嫂二人因此对薄公堂,最终法院依法解除了她的监护权。
李某今年35岁,之前住在十堰市张湾区郝家村。
1997年,李某与孔某结婚,先后生下女儿雪儿(化名)和儿子刚刚(化名)。2006年6月,孔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李某向法院提出离婚。
2010年9月,经法院判决,李某与孔某离婚,雪儿和刚刚由李某抚养。同年11月,李某再婚,随丈夫曾某住在大川镇,将一双儿女留在郝家村连窗户都没有的老房子里。李某只是偶尔去郝家村看望雪儿和刚刚。这期间,孔某的弟弟孔先生主动承担起照顾侄儿、侄女的责任。
今年5月,孔先生向张湾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依法撤销李某对雪儿、刚刚的监护权,并由自己承担监护责任。
孔先生诉称,雪儿和刚刚都是未成年人,父亲孔某在监狱服刑,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母亲李某不照顾他们的生活和学习,使他们的基本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同时,李某诉称,他是两个孩子的亲叔叔,并且有能力行使监护权,故请求法院撤销李某对两个孩子的监护权,将监护权转给他。
对于孔先生变更监护权的诉求,李某死活不同意。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不能履行对两个孩子的监护职责,证据充分。而孔先生有固定职业且经济收入稳定,有能力照顾、教育和管理好两个孩子。法院依法判决撤销李某对子女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孔先生为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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