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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谭祥军 通讯员 王萍 宋大勇 报道:男子入住宾馆,其轿车在宾馆停车处被高空落下的窗玻璃砸坏。民警经过调解,掉落窗玻璃房屋的租客和房东以及宾馆共同承担责任。
3月21日,东岳公安分局东区派出所民警接市民杨先生报警称,他的轿车被高空落下的玻璃砸坏。当天21时许,他将轿车停放到一宾馆指定停车场后入住该宾馆。22时许,杨先生听到一声巨响,随后宾馆服务员告诉他,他的轿车被砸了。
经过调查,宾馆附近有一栋楼,高空落下的玻璃是从5楼李女士家掉下的,将杨先生轿车的前挡风玻璃和引擎盖砸裂。
李女士告诉警方,她只是租客,当时她在屋里睡觉,忽然听到一声响,一看才知道窗户的玻璃掉落一块,房子出问题了,应该找房东。房东周先生、宾馆方也觉得他们没有责任。警方侦查发现,掉落的玻璃确实不是人为的。
民警对三方进行调解。李女士作为房屋使用人,有责任将房屋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房东,房屋出问题,她要承担一定责任。周先生作为房屋所有人,对房屋有管理维护义务,应负一定责任。杨先生入住宾馆,车子停在宾馆停车场被砸,宾馆存在看管不力的问题,负有民事责任。
最后,李女士、周先生和宾馆三方达成协议,共同承担责任,对杨先生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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