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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陈璐 报道:在8天内连续两次通过翻窗入室的方式进入同一公司,先后盗走70余张银行卡,并利用写在银行卡背面的密码,取走卡内现金15000余元。就在他第二次作案后,到同一台自动柜员机上取钱时,被该公司员工抓了个正着。昨日,记者从茅箭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获悉,该男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
28岁男子董某家住张湾区,2007年时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今年一月刑满释放。4月17日18时许,董某独自一人来到五堰一商业楼的14楼,见一公司下班后窗户未关,便踩着楼道里的空调,翻窗进入该公司,盗走屋内30余张银行卡。
得手后,董某发现这些银行卡的背面都写有一串数字,便拿着卡到附近一台柜员机上尝试能否取到钱。试了几张后董某发现这些数字就是密码,便将卡里总计8000余元现金全部取走,然后将银行卡扔掉。
4月25日18时许,董某再次来到该公司,采取同样的方式进入屋内,盗走43张银行卡,然后来到上次取钱的那台柜员机上,取走卡内现金7600元。
自4月17日被盗后,这家公司加强了防范,当员工们陆续收到银行发送的取款信息后,立即赶到银行柜员机处,将正准备离开的董某抓获,并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
茅箭刑警大队朝阳中队接手此案后,立即连夜开展调查。在确凿的证据下,董某交待了他于4月17日和4月25日,通过翻窗入室的方式,两次盗走该“养卡”公司70余张银行卡并取走卡内15000元余元的犯罪事实。目前,董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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