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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何玉婷 实习生 邓研婷 报道: 男子为卖水泥多次占用业主电梯,不满女业主的抗议,还将其头面部打伤。最终,在人民路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男子赔偿了女业主各项费用700元。
26日12时许,家住十堰火车站附近一小区的朱某下班回家时,发现两部电梯均被运送水泥的工人占用。由于是新小区,很多住户正在装修,近半个月来电梯经常被运送水泥的人占用,特别是上下班用电梯高峰期,常让业主长时间等候,少则三五分钟,多则能等上半个小时。
对此,朱女士早就心生怨气。此次看到电梯又被占用,便出声指责。26岁的售卖水泥的老板周某正指挥工人搬运水泥,于是便摆出一副水泥已搬进电梯,你能拿我怎么样的态度,朱某十分气愤,破口大骂起来。
见此,周某走上前扯住朱某的头发厮打起来,其它业主赶紧报警。人民路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到现场。经检查,朱某头面部多处软组织损伤,在民警的协调下,周某承担朱某的各项损失费用共700元。
经沟通,物业公司向业主保证,只让周某占用一部电梯运送水泥,方便业主上下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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