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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罗伟 特约记者 闫翔通讯员 王欢欢 报道:一对交往两年的恋人,谈婚论嫁时却因一些琐事发生纠纷。在挽回感情无望的情况下,男子要求女方退还8万元彩礼钱,女方却要求先付青春损失费。为此,男子报警求助。
记者昨日从警方了解到,今年32岁的男子鲁阳(化名)是郧阳区人,一直在十堰城区打工。2013年,经朋友介绍,他认识了28岁的女子小花(化名)。两人在接触过程中互生好感,最终确定为男女朋友。经过两年的交往,两人于2015年年末订婚,并打算在2016年结婚。鲁阳一家在彩礼钱和购买结婚首饰、物品方面花了8万元。
临近春节,鲁阳和小花却因为一些琐事发生纠纷。小花的家人知道后,一改往日态度,坚决反对鲁阳和小花结婚。见挽回感情无望,鲁阳一家也不再坚持,要求小花一家退还彩礼钱共8万元。2月16日,鲁阳前往小花家索要彩礼钱。小花一家称小花与鲁阳谈了两年恋爱,付出了两年的青春,让鲁阳赔偿青春损失费。双方争执不下,鲁阳报警。
东岳路派出所接警后迅速派民警赶至现场,发现双方还在僵持。了解情况后,民警耐心劝说,最终,小花一家退还鲁阳两万元钱和一些实物,鲁阳表示不再为此事与小花一家扯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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