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城乡“两保户”每月可免费用电1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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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1 23:13: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马俊杰 通讯员 郝金鑫 蒋蓉 报道:截至昨日,国网十堰供电公司将十堰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上半年的补贴电费共计607.99万元返还到位,很快将由市民政局低保中心一次性发放给“两保户”,此举惠及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郧阳区以及郧西、房县、竹山、竹溪等地的19.56万困难居民。
“每月用完电后有电费补偿,一年下来总计能补偿100多度电。”昨日,国网十堰供电公司客户经理李卫军在为全市“两保户”减免电费进行登记工作时介绍,为减轻部分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维护低收入群体的切身利益,国网十堰供电公司本着“足额兑现、便民利民”的原则,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落实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优惠电费。目前,通过该公司主动与市民政局低保中心多次沟通,密切配合,“两保户”信息传递畅通,确保免费用电优惠电费按期、足额汇到当地民政部门指定的银行账号。
据悉,自2012年7月1日起,国网十堰供电公司对“两保户”每户每月给予10度的免费用电量,通过“先征后返”的方式落实,兑现标准为每户每月5.282元(郧阳区1—5月每户每月4.772元,6月每户每月4.942元),每半年返还一次,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统一发放给“两保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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