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房子上演闹剧:姐夫没离婚竟娶小舅子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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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9 12:44: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姐夫不顾别人眼光,顶着犯重婚罪的代价,与自己的弟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近日,南京栖霞区就曝出了此等离奇事情。这是摒弃世俗的真爱,还是另有隐情呢?记者特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调查发现,出现离婚、重婚、再离婚、再结婚的怪相都是拆迁安置闹的。+ k; G3 ?1 N$ R5 J+ S; g3 i3 w  T
爆料
' j3 o. R2 T4 R  q, P0 s姐夫“重婚”
# J) f. B6 ]: p还娶了小舅子的前妻; d: T8 x! W$ c2 e/ Q, _* f
“我国婚姻法有明确规定,有配偶的情况下再结婚,则构成重婚罪。然而南京市民蔡某不但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再结婚,而且娶的竟然还是自己小舅子的前妻。”近日,一位南京市民爆料,透露栖霞区的一位蔡先生做出如此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而这都是因为想多捞些拆迁安置的补偿。
9 L" U" B# I: s" h0 l" Z在栖霞区民政局,记者查询了夏女士的婚姻登记信息,信息显示:2010年4月7日,夏某和杨某离婚;2010年12月7日,夏某和蔡某登记结婚;2011年4月25日夏某和蔡某离婚;2011年10月22日夏某和杨某复婚。
  F/ S4 @* b2 P9 C得知外界对此的质疑,蔡某才向记者坦白,他和夏女士的“婚姻”都是自己小舅子杨某一手策划的。原来,杨某的一套房子面临拆迁,为了多“赚”些拆迁补偿,杨某想出了与妻子夏某办理“假离婚”的点子,又让自己的姐夫蔡“娶”了夏某,从而证明离婚的真实性。在办理手续前,杨某拍着胸脯向姐姐、姐夫保证,在得到拆迁补助后,一定会给他们一笔可观的回报。“都是自己家里人,可信!”蔡先生至今还相信小舅子的这步棋,走得很明智。
% {6 O, p2 z. {& `' Q目的
9 ]- n5 G' \0 P! r  w6 U离婚再复婚
" T9 D9 G0 H6 j1 _6 `) ~拆迁多出八十几个平米
8 A+ q* w1 E8 H1 B+ f; M, \蔡先生作为姐夫,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就和自己小舅子的前妻登记结婚。这事听起来有点匪夷所思,蔡先生说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多捞点拆迁补偿的好处。那么,经过几次的离婚、结婚,就真能从拆迁补偿中捞到好处吗?记者又向栖霞区拆迁办了解了情况。4 Q4 f- b- [& L7 v# ~: J; j1 F
拆迁办的杨主任向记者表示,根据当时丁家庄一期的拆迁政策,产权人夫妻在动迁公告之日前离婚,且一方又再婚的,拆迁办会按照“分户”的情况给予安置。补偿会按照产权进行测算。
/ n# o6 ?6 d6 j# X" }' @/ f而在夏女士的拆迁协议上,记者看到了她与杨某的离婚协议书,以及她与蔡先生的结婚复印件。杨主任告诉记者,当时的拆迁公示日期是2011年1月2日,而夏女士与蔡某的结婚日期是2010年12月7日,刚好符合当时分户安置的条件。
8 \+ x1 w. c0 n; q3 m  b8 `记者随后向杨主任询问,分户安置与普通安置有什么区别?杨主任回应道:“在面积的认定上,以及包括过渡费奖励的测算上,分户和一户的安置是有区别的。”杨主任表示,对每一家产权户的补偿上限都是220平米,也就是说,夏女士如果不与蔡先生结婚,她和杨先生最多只可获得220平米的房屋补偿。然而离婚后,他俩就算分户安置,夏女士和杨某也因此分别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在拆迁中两人各分到了154.25平米的房屋补偿。如此一来,夏女士和杨某两户共获得了308.5平米的补偿,比原本的上限220平米,足足多出了80多平米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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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情3 s1 Z  y- A; r$ U( B
婚姻完全是个形式
9 d/ f# _! V2 w) u都是为了房子2 K, e2 ]) u4 J4 s- z
记者随后就该信息采访了当事人杨某,杨某表示,当初和夏女士离婚是因为感情破裂,至于夏某之后又与姐夫蔡某结婚的事,他竟表示毫不知情。在对话中,杨某承认是2011年签下的拆迁协议,并坦言签协议时已和夏某离婚,所以当时他和夏某各签了一份拆迁协议。
( _* X( Z+ k( [, ~* G& V记者从拆迁办的相关资料中获悉,杨某确实在燕子矶街道诚实村有一处房产,产权登记显示,该房屋为杨某和夏女士的夫妻共有财产。2010年4月,杨某和夏女士复婚后对房产进行了均分。
  I- `( Z5 f2 S+ h. M9 A1 i; q, c对此杨某却表示,他和夏某是无心插柳,在拆迁中多分了房子只是凑巧而已。
6 {. H; ~$ b+ q而蔡先生则向记者道出实情,之所以能在已婚的情况下顺利办下结婚证,都是自己小舅子杨某的功劳,因为杨某就是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记者在与蔡先生的对话中还惊讶地得知,与蔡某登记结婚的夏女士在半年前还是蔡某的小舅子杨某的妻子。蔡先生告诉记者:“我和夏某只是办了一个结婚证,但是没有生活在一起,这个婚姻完全是个形式,都是为了房子。”
1 A+ }1 }' P, @$ Y回应
% w6 Y6 ~; d3 d, h2 L民政局回应疑似重婚% u7 {! S7 w. @! [: \8 I" `
户口本婚姻信息不全
3 Q, j" Q9 _' g7 w( u8 G对于外界的重婚质疑,蔡先生向记者承认当时自己确实已婚,且在与夏女士办理结婚登记时,并未与原配办理离婚手续。既然没有离婚,那么栖霞区民政局为什么会给蔡先生和夏女士办理结婚登记呢?
1 b) `* \2 A  ^4 N对此,栖霞区民政局王主任回应道:“两人来办理结婚登记时拿着的是户口本,蔡先生户口本上所显示的婚姻状态虽是已婚,但因为没有出台强制规定,要求离婚者必须到户籍所在地更改婚姻状态,所以一般户口本上的已婚多指当事人落户口时是已婚。”栖霞民政局表示,由于工作人员习惯性的对于户口本上所示婚姻状况的疏忽,使得蔡先生钻了空子,顺利“重婚”。
1 }0 U; C4 n! y  ~% d+ S: R/ S记者比对了杨某和夏女士的拆迁协议,却发现,两份协议不光签署的日期相同,就连留的联系方式都是杨某一人的手机号码。对此栖霞区拆迁办表示,他们会将情况向栖霞区纪委反映,一经确定杨某等人有骗取拆迁补助的行为将对其进行严厉查处。
, H% x5 K  n/ U3 E5 N* `- h婚姻闹剧:
' M, z0 ^$ W4 t& z8 z- e栖霞区民政局提供的夏女士的婚姻登记信息:" _1 ^. l% T( |
2010年4月7日,夏某和杨某离婚;
6 v  Y. I, J# _7 Y; y7 C# U$ K8 z2010年12月7日,夏某和蔡某登记结婚;
2 E0 }" h- Z" i2011年4月25日夏某和蔡某离婚;- f4 [6 z  [# k
2011年10月22日夏某和杨某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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