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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上官鹏 报道:3名刚满12岁的男孩,总共带着10元钱,相约离家出走,欲外出打工挣钱。幸运的是,3人遇到了巡逻民警,并通知各自家长将其带回。
2月27日晚11时许,朝阳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经过柳林沟时,发现路边有3个学生模样的男孩,正漫无目的地游荡。夜色已深,担心孩子的安全,民警将3人带回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内,经过询问,民警得知3名男孩分别叫小明,小鹏,小军,均为辍学学生,都刚满12岁。3人告诉民警,家人不给他们钱用,他们相约一起外出打工挣钱。当民警检查3人随身携带的物品时发现,3个人身上一共才带了10元钱。
后经仔细了解,原来3名孩子的家庭要么是离异的,要么是重组的,其父母对孩子关爱很少,导致孩子在家得不到温暖, 所以才决定离家出走。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联系上3名孩子的家长,其中2名孩子的家长直到接到民警的电话,才知道孩子还没回家。
民警提醒广大家长,十二三岁的孩子正处于叛逆期,这期间父母对孩子的关心尤为重要,应多关注孩子的思想和行为变化,并及时做好疏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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