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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李雯婷 报道: 深夜经过文化广场,女子小丽(化名)遭受3名陌生醉酒女子无故殴打。小丽报警后,民警找到了3名打人的女子,酒醒后3人感到非常后悔。经调解,3人赔偿小丽1500元。
22日23时许,家住六堰一小区的小丽下班回家,经过文化广场时,见前面有3名女子在路边站着,通过观察她们的言行,小丽感觉这3人喝醉了,于是小丽决定绕着3人走。“干嘛躲着我们?”见小丽绕着她们走,3名女子不依不饶,冲上来抓住小丽,一顿拳打脚踢,小丽很快就被打倒在地。为了避免刺激这3名醉酒女子,小丽没有还手,而是用手护住头部,待3名女子停止了殴打后,小丽立即离开现场并报警。朝阳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打人的女子已经离开。
23日上午,民警调取文化广场附近的监控录像,确认其中一名女子为陈某。23日下午,朝阳路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陈某,陈某赶到派出所后,电话联系了当时参入殴打小丽的赵某和秦某。在派出所,陈某告诉民警,当天她们3人喝多了,见小丽经过时故意绕着她们走,遂产生不爽的感觉,于是一起把小丽打了。
酒醒后3人感到非常后悔,愿意向被打的小丽道歉。经朝阳路派出所民警调解,陈某3人赔偿小丽医药费以及营养费1500元,同时3人承诺以后不再醉酒惹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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