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汽车讯:开车上路,当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你会及时正确处理吗?你知道交通违法行为逾期不处理最高可被处1倍罚款吗?你知道超过10起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机动车将被列入“黑名单”吗?你知道记满12分未处理,再开车参照无证驾驶处理吗?关于交通违法,有些事情你不得不注意。
亲,别小看“拖延受罚”
特别提醒:
◎交通违法逾期不接受处理最高可被处1倍罚款
◎机动车超过10起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将被列入“黑名单”
开车上路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一些车主会及时按照规定缴纳违法罚款并接受处理,但也有部分车主未能正确处理而引发严重后果。因为按照相关规定:交通违法逾期不接受处理最高可被处1倍罚款;超过10起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机动车将被列入“黑名单”;记满12分未接受处理,再开车参照无证驾驶进行处理。
交通违法逾期不接受处理最高处1倍罚款
近日,市民赵女士致电记者称,今年1月份她在朝阳路因违法停车被交警处罚,后由于疏忽而遗忘罚单,未及时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最近,她在家清理抽屉时才发现那张罚单。随后,赵女士通过查询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对此,赵女士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否会被加处罚款?
随后,记者咨询了市公安交管局宣传科科长陈敬明。其介绍,如果行驶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受到交警当场处罚,驾驶人员应在被处罚后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每日加收的滞纳金为罚款本金的3%。不管逾期多久,滞纳金不能超过罚款本金。
如果违法停车被贴条(交通违法通知书)处罚,驾驶人员可持本人驾驶证、行驶证及时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后,到银联网点缴纳罚款。一般违法停车不记分,违法停车贴条后未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领取处罚决定书的,不会产生滞纳金;如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领取了处罚决定书的,15日内要缴纳罚款,否则逾期会产生滞纳金,但滞纳金也不能超过本金。
超10起交通违法未接受处理将列入“黑名单”
记者从十堰市公安交管局获悉,随着我市私家车数量越来越多,出现交通违法的车辆也逐年增多,由此也引发了各种相关后果。除了交通违法逾期不接受处理最高可被处1倍罚款外,还有不少车辆因交通违法未接受处理的次数太多而被市公安交管局列入“交通违法黑名单”。
今年5月31日,市公安交管局公布了百余辆交通违法达30次以上且未接受处理的车辆,其中17辆正在接受处理,86辆交通违法车辆被列入“黑名单”。为此,市公安交管局决定,自今年6月1日起,交通违法达到10起以上的机动车将被列入“黑名单”,交管部门将采取设点检查、巡逻查控、上门督办、严格处理的措施,对“交通违法黑名单”上的机动车进行全面清查。
记者了解到,在该“交通违法黑名单”上,一辆车牌号为“鄂 C1GXX9”的车辆堪称全市“最牛”违法车。该车自2009年5月以来违法达244起(其中在十堰地区有195起),应缴罚款64500元,应扣878分,违法次数和累计记分数均位于“交通违法黑名单”榜首,且在被查处时该车未年检。排在其次的是车牌号为“鄂C84XX6”的小轿车,该车自2009年以来有133起交通违法记录(在十堰地区有113起),罚款17000元,扣417分,该车2006年入户,年检到期时间为2008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