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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章新俊 实习生 陈娇 报道: 记者昨天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7月21日以来,十堰大部地区最高气温由35℃上升到37℃以上,部分地区达40℃,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未来四至五天十堰大部地区仍将持续高温天气,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已启动气象灾害(高温)Ⅲ级应急响应。
据了解,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已于7月27日11时启动气象灾害(高温)Ⅲ级应急响应,根据《十堰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于昨天10时启动气象灾害(高温)Ⅲ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强调,启动高温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后,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十堰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一是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二是加强供电供水调度,同时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三是加强水利抗旱及农业防病虫害工作;四是继续加强防汛抗灾,同时为防汛人员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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