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民警首次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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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0 03:01: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贩毒嫌疑人“零口供”拒不认罪 茅箭区法院适用新刑诉法


       12月16日下午,茅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大贩毒案,这次庭审与以往不同的是,出现在证人席上的不是一般的群众,而是茅箭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两位民警王李龙和郭昕,他们是为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的一起零口供特大贩毒案庭审出庭作证。民警作为“证人”出现在刑事审判庭在十堰警方尚属首次。茅箭分局部分领导、办案民警共46人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嫌疑人落网“零口供”:2011年10月,茅箭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藏匿在十堰一个特大贩毒网络打掉,一举抓获了方某、刘某等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并当场缴获冰毒、麻果等毒品百余克。其中一主要嫌疑人李某潜逃,警方随后将其进行网上追逃。2012年,案件中的6名嫌疑人被法院判处5年、6年不等有期徒刑。
今年5月份,22岁的李某被警方抓获。李某被抓后,面对办案民警收集的大量证据,却对贩毒情况拒不交代,并拒绝在所有审讯材料上签字。针对这一情况,刑警大队民警从固定现场证据、贩毒下线证据以及其他有力证据入手,全面翔实地固定了犯罪嫌疑人每一个犯罪证据,认定了李某购毒贩毒事实。2013年5月,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刑事拘留,并被批准逮捕。6月,李某被公安机关移送起诉。
       民警出庭“还原”事实:12月16日下午3时,法庭准时开庭,法庭上的唇枪舌剑异常激烈。在自我介绍身份、陈述立案和查获涉案毒品情况后,进入了关键的提问环节。由于被告人李某为零口供,其辩护律师主要从毒品来源不清、案件中查获毒品等方面,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面对辩护人的质疑和公诉人及法官的发问,两位出庭民警以自身亲历、熟知和目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为依据进行陈述,语言得体,沉着应答。最终,法院对公安机关提请并经检察机关起诉的犯罪事实及所有收集的证据予以采纳。下午5时,庭审结束,两位民警仔细阅看了庭审笔录,在确认无误后分别签了名
       警察出庭作证将会常态化: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细则规定,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茅箭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杨波介绍,此次出庭作证,分局全体民警深刻了解到新《刑诉法》实施以来,公安机关参与庭审将会成为常态,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警察将走上法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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