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刷银行卡从广西回堰自首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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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10:00: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罗伟 通讯员 李斌报道:一男子在柜员机上存钱时忘了退卡便离开,卡上3.54万元被人转走。本报公布视频截图后,远在广西的犯罪嫌疑人雷某十分害怕, 返回十堰投案自首,请求警方从轻处理。
2月14日,23岁的打工仔舒某在城区公园路一家银行自动柜员机上存钱,忘了退卡就直接离开,后来其卡上的3.54万元被人转走。舒某到张湾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后,民警查明盗取舒某卡上3.54万元存款的是一名20多岁的男子,19日,通过本报公布了该男子视频截图。
张湾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为27岁的郧阳区男子雷某,调查后民警得知,雷某已经远赴上海打工。为了促使雷某投案自首,民警多次到雷某家中找其亲友做思想工作,并将刊发了雷某视频截图的十堰晚报带到雷某家中,告知其亲友此事已经广为人知,希望雷某尽快投案自首。
事实上雷某在上海没找到工作,而后来到了广西。在广西的雷某得知十堰晚报公布了其视频截图后非常害怕,决定回十堰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2月29日,雷某返回十堰,到张湾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其盗取的3.54万元赃款也全部如数退还。目前,雷某已经被警方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张湾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孙玉明告诉记者,有人认为把捡到的银行卡上的钱取走或者转走并不是犯罪。“这样的想法大错特错,在柜员机上发现别人银行卡可以算是捡到的,但是把卡上的钱取出或者转走,就是信用卡诈骗,要承担刑事责任。”孙玉明说。
无独有偶,今年2月13日,花果一拾荒女子也是在银行柜员机上办理业务后忘了退卡,卡上2.5万元被人盗取。案发后警方通过本报发布悬赏公告,最终犯罪嫌疑人李某于2月25日投案自首,赃款也如数退还给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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