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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李寅 通讯员 丁远 李庆忠 报道:郧县一偏远乡镇六旬老汉赵某将同村一智障女子拐卖给老光棍王某,其后,王某多次对该女子实施奸淫。近日,郧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拐卖妇女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和强奸罪分别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4年6个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5年。
今年4月9日,赵某以到集镇逛庙会为名,邀约本组智障女子花花(化名)到镇上玩。其后,赵某把花花领到五十多岁的光棍王某家,将花花以一副柏树棺木料子和1万元钱的价格卖给王某。当晚,王某强行与花花发生性关系。发现花花不见后,其家人于当日报警。赵某闻讯,指使王某将花花转移藏匿至河南灵宝等地。其间,王某多次对花花实施奸淫。郧县警方经走访侦查,于4月19日在河南淅川找到花花,并于同日将赵某、王某抓捕归案。后经司法鉴定,花花系精神发育迟滞(中度),无行为能力,无性自卫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和强奸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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