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暖气费物业就停水 房管局物业科称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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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4 16:5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文/记者 曾雨 实习生 王雨薇  报道:“对于拒交暖气费的业主,物业将采取停水等措施。”车城西路明都阁小区即将供暖,可物业一则关于暖气收费的告示让不少业主很不解。昨日,市民张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此事,称这简直是就是霸王条款。
昨日上午,明都阁小区入口处张贴的暖气收费公告显示,该小区今年暖气费为每平方米每月7元,按3个月预收费用,供暖结束后核算多退少补;不使用暖气的业主,收取50%的过暖费;对于不交暖气费的业主,物业将采取停水等措施。
当日,小区多位业主表示,物业向不用暖住户收取的过暖费过高,以停水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手段来收暖气费不妥。“都说热能传导,不用暖的业主理所当然要承担部分过暖费,可50%的比例实在过高。”张女士说,这一收费比例完全由物业说了算,更让人气愤的是,物业公司居然拿停水来威胁业主。
据了解,明都阁小区目前共有200多户居民,还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该小区物业十堰宝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张先生称,小区去年供暖亏损十余万元,今年为防止住户不交暖气费,才采取停水等措施,“别的小区都是这样做的。”
市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公司以停水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手段,来征收暖气费的做法显然不对。对于过暖费征收问题,也应由业委会参与协商决定,但该小区尚未成立业委会,建议社区居委会介入协调。
此前,本报报道镜潭春晓物业“不交暖气费就不给充水电费”的事情后,市物价局明确表示,物业公司利用支配地位捆绑收费的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相关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实施捆绑收费。该局将密切关注供暖收费问题,对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捆绑收费行为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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