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知识: 高温露天工作者别忘领高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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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2 01:58: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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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房今日知识科普:高温补贴!它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4 w, @( h" w) C2 w! H/ I2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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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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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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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温补贴标准由每天8元涨至12元 本月起发放!% c' s' i, V. ]6 z# ?. C, {
       2014年6月9日起,职工可领取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
* C( p/ R2 ?( Z6 g0 U) n       2013年9月,省人社厅、财政厅、安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沿用6年的全省高温津贴标准由8元/天上调为12元/天,涨幅达50%。发放时间新增6月,调整为6、7、8、9四个月。今年,包括武汉市在内全省将实施这一新的高温补贴标准。& }* e, r* ]' T, b5 G
      十房社区温馨提示:在外工作的老乡,别忘了找用人单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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