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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3年11月在湖北十堰(开发商十堰大洋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买了一套房子,原定于2014年12月交房。交房前几天,我们去看了房子的实样,现场发现,房屋结构与合同约定的房屋结构严重不符,合同约定的2个非封闭阳台不存在,而在约定的房屋平面图之外多了2个露台(规划就是露台没有阳台),且露台上边装饰架高2.6米。《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合同所涉及房产位于天津路88号项目第9栋1单元20层04号房,该商品房层高3米,户型结构为2室2厅,非封闭式阳台2个,建筑面积102.88平方米,套内面积80.05平方米,分摊面积22.83平方米。
4 b; `% }* V( f$ I4 @' } 我不想以高价买个心理预期差别很大的房子。因此决定退房(撤销合同),理由是开发商涉嫌违反合同法
! U2 y5 A, g8 d3 |7 e 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6 O. `# \, F4 O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 s' q* n- f$ h- q( X8 P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6 {3 o {6 g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_9 e& r! P% U6 c0 p( {
中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消。”以下情况下合同可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人有权退房,并要求赔偿利率损失。9 P8 h+ g$ \) p- `: J4 E" d
拿定主意之后,我与开发商进行了交涉,打了电话给他们的房产负责人王经理,以及置业顾问柯莹莹,但是开发商很是无赖,说自己已经建了两个台子,说当初是模板合同没办法改有没有阳台。,然后他们就说,退房可以,你直接去打官司。
" p3 o' j O: F G' K6 L! m A 为了退房,我与开发商一直交涉到现在。但是一直没有结果。最后他们说,你要么收房,要么打官司,他们根本不怕打官司。万般无奈之下,我决定选择了司法程序,希望为自己讨回公道。当我下这个决定的时候,我的朋友们都劝我,说现在的司法很腐败,法院和法律不过是有钱人的工具,既然开发商说根本不怕打官司,肯定是早以买通了法院,我与他们斗,肯定是没有什么好结果的。6 O" X. ~8 M$ [+ ~ P4 t
可我不相信,我觉得法院应该不会腐败到这个样子,还能让开发商一手遮天,把黑的说成白的。因此,我选择了相信司法的公证,决定打官司。7 p: g6 B" |3 P P. j
下定了这个决心之后,我也决定同时在天涯网上发一个帖子,实况更新。也让全国的网友与我一起见证这个官司的整个过程,见证中国司法到底是否还能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是否还能维护法律的公正与尊严。因为我始终情愿相信:法律不死,它不只是有钱人的工具。+ W- @$ F* a9 D* m
既然决定打官司了,就必须选一个好的律师。对于一个官司来说,上策是找到一个好律师,中策是不找律师,下策是找到一个差律师。. c7 S4 \8 F8 ?3 n
为了选择律师,我可是费了不少脑筋和跑了不少腿。我特地到网上搜索与房地产相关的律师,看他们的案例,记下我看来满意律师的联系方式,与他们通话,把我的案例详情告诉他们,征求他们的意见。有的律师态度很好,我就和他们约定面谈的时间,有的律师态度不是很耐烦,我就直接咔嚓掉了。从2014年11月到2015年11月,我大概前前后后见了十几个律师,但是感觉都不是很满意。9 E$ \. K# J) z! P! H
一、阳台和露台的区别是“是否具有永久性顶盖”。有的是阳台,没有的是露台。 j% }' B1 l' @
二、定义:
: q A$ D3 H8 @$ \0 z1,露 台:一般是指住宅中的屋顶平台或由于建筑结构需求而在其他楼层中做出大台子,上边又没有屋顶,所以称作露台。 & [1 T9 P& ^$ t8 k! h2 \
2,阳 台:泛指有永久性上盖、有围护结构、有台面、与房屋相连、可以活动和利用的房屋附属设施,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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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号 今天到了茅箭法院,向法院了解一下何时开庭,法官告诉我最快2个星期以后,法官告诉了一个电话让我查询8472613进展情况。耐心等待吧。 |
2015 12.30日 今天到法院见到张昌安法官,问什么时候开庭,法官回复31号大洋五洲的人到法院(没听清拿什么东东),然后会电话通知我。 |
今天接到法院电话,明天到法院拿传票,继续等待吧,谢谢大家的关注,有消息我会第一时间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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