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郧西涉黑涉恶团伙案在张湾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团伙头目杨某因涉及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6项罪名,数罪并罚共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零6个月,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5年零6个月。该团伙另外37名成员,也都被判处不同刑期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这个以杨某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共有38名成员,在过去短短几年时间里,先后犯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等9项罪名。
杨某是郧西人,因寻衅滋事罪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先后两次被判刑。出狱后的杨某恶习不改,四处“招兵买马”,先后拉拢30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充当马仔,随后逐渐形成一个具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团伙。为了敛财,他和手下“小弟”采取各种非法手段,在郧西县境内为非作歹。
2011年9月底,市公安局接省公安厅线索:有群众向省厅举报,郧西男子许某在当地无恶不作,群众反映强烈。市公安局随即抽调力量前往郧西秘密摸排。
民警摸排发现,许某背后隐藏着一个巨大的涉黑团伙,该团伙长期盘踞郧西,从事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头目杨某在当地赫赫有名。
确认线索真实性后,市公安局成立“9·29”工作专班,秘密侦查。随后,警方开始寻找受害人。
当地一名年轻男子因在杨某为首的团伙开设的赌场欠下巨额赌债无法偿还,服农药自杀。但因杨某在当地的势力极大,当地老百姓害怕作证后遭杨某打击报复,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遇到很大的困难。后经民警反复劝说,一些受害者才出面作证。
经过艰苦的取证等工作,去年,该团伙成员被警方陆续抓获。
今年11月6日,该犯罪团伙案在张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曲折复杂,此案一审开庭就用了整整3天时间。
张湾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杨某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等6项罪名,数罪并罚共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零6个月。经综合考虑,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5年零6个月。同时,法院还对杨某处以没收财产、罚金20万元的处理。
此外,法院对该团伙另外37名成员也都视情节作出相应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