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广场旁夜摊收费引质疑 城管:收费前应与摊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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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3 17:13: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曾雨 实习生 阮琦 报道:“6月19日起,吉鑫公司每月都向各摊主收200元保洁费。”20日,位于朝阳北路人民广场附近的多位摊主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称这笔收费此前从未有过,且收据上的章盖的是冠信保洁公司,摊主们对这笔收费表示质疑。
李先生是白浪人,从2014年10月起,他便在朝阳北路人民广场路段摆夜摊,销售小饰品。“以前这里摆摊很乱,后有关部门在道路边上设置一个区域,专供摊主摆夜市。”李先生说,按相关规定,每晚6点至12点,他们可以在这个固定区域摆摊。
李先生介绍,今年6月19日起,吉鑫公司在此施划80多个摊位,每月向各摊主收取200元保洁费。“2014年10月以来,这里是从不收费的。”李先生说,让摊主不解的还有,吉鑫公司开具的收据盖的章却是冠信保洁公司。
20日上午,记者在朝阳北路人民广场路段看到,马路人行道靠近人民广场一侧花坛基石上,用油漆划有80多个摊位,并用数字编号。多名摊主向记者出示200元的缴费票据,其上的章为“茅箭区五堰冠信保洁服务中心”。
十堰吉鑫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罗祖兵表示,人民广场旁夜市此前秩序混乱,后政府有关部门在朝阳北路设置夜摊市场,供摊主在规定时间及规定场所内经营,2014年10月,吉鑫公司受相关部门委托,管理该夜市市场。
“仅5名市场管理人员及两名保洁人员,月工资支出达到上万元。”罗祖兵称,此前确实不收费,但管理市场一年以来,公司亏损严重,于是从今年6月19日起,他们施划87个摊位,每月向各摊主收取200元的保洁费,而收据上的冠信保洁公司则是吉鑫公司的一个子公司。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市容科科长张罡辉表示,吉鑫公司受执法支队委托对朝阳北路夜市进行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基础设施、市容卫生等肯定会产生相应开支,也曾向支队提出收费意向。
他表示,吉鑫公司作为夜市管理方,收取相应费用前,应与摊主协商,不能单方面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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