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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冰客 特约记者 袁媛 通讯员 刘亚杰 实习生 李功航 报道:向警方提供虚假证言,致使警方破案过程中浪费了大量警力,9月11日,朝阳路派出所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依法对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人何某行政拘留7日并处300元罚款。
4月7日晚,21岁竹山女子何某的好友钟某,从何某的住所离开至六堰建设巷路口时与冀某、姜某发生口角。钟某电话邀约男友程某到现场帮自己出气。程某持刀将冀某、姜某砍伤。案发后,民警找何某了解情况。何某受钟某指使,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谎称钟某手机中程某的电话号码是自己的电话号码,致使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中浪费了大量的警力,贻误了抓捕程某的最佳时机。经过民警深入细致地调查,最终查清事实,并将程某列网追逃。9月10日,程某在十堰落网。经过审查,确定了何某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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