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敲诈奸夫5万元 一家四人被判刑

[复制链接] 0
回复
2150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618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9:21: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方元 实习生 周亚晖 通讯员 李静 报道:女子梅香与丈夫同事发生并保持不正当关系,被丈夫发现后,梅香竟和丈夫及丈夫的兄弟一起敲诈对方5万元。日前,张湾区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对这糊涂的一家人定罪量刑。
现年26岁的梅香(化名)和丈夫苦竹(化名)都喜欢结交朋友。和苦竹一个车间的同事李刚(化名)多次受邀到梅香家中做客。让苦竹没想到的是,李刚对梅香渐生爱慕,并趁苦竹不在家时,与梅香发生了关系。此后,李刚和梅香便一直保持这种不正当关系。
今年3月,苦竹发现异常,再三追问,梅香才道出实情,并称自己最初与李刚发生关系是被强迫的。苦竹没有报警,他既不想这事情传出去,又不想轻易放过李刚。在和梅香商量后,他们决定给李刚一个教训。
3月12日下午,苦竹将李刚约到家中。当晚8时许,苦竹叫来自己的两个亲兄弟,当着梅香的面,三人同李刚摊牌,以李刚与梅香有不正当关系为由,对李刚实施殴打后,迫使其写下一张欠款5万元的欠条,并要求李刚在2012年年底之前付清。次日,李刚向公安机关报案。
张湾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苦竹、梅香等人有期徒刑9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缓期执行,并各处罚金2000元。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