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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李寅 通讯员 王伶俐 何黎 报道:曾因诈骗被判刑,出狱后仍不思悔改,谎称自己有工程对外承包,骗取他人100余万元。近日,郧县检察院将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嫌疑人刘平(化名)批准逮捕。
2006年,郧县男子刘平曾因诈骗犯罪被郧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2011年12月,刘平出狱后,通过单包工方式承包了郧县某公司办公楼、车间的建设任务,工程还未完工就从该公司借领80%的工程款,但借款到手后他不及时给工人发工资,该公司发现后就直接把余款作为工资发放给工人。
此时,刘平却对外宣称,自己在郧县茶店一公司有几千万的工程量想对外承包,但要收取押金。刘平还带人多次到施工现场察看,鼓吹自己有权承包挡土墙、道路硬化等工程,受害人小明听信他的谎言,承包了挡土墙工程并交押金20万,两人还签订工程协议,但刘平总是推迟工期;受害人小华承包了道路硬化工程并交押金5万元,两人同样签订工程协议,进场后却被告知该工程已承包给他人。
据调查,刘平还以工程缺资金需购买材料设备为由,向部分受害人借款后不还。受害人发现上当受骗后,报案才知道刘平根本没有对外承包这些工程的权利。据统计受害人数达十余人,涉案金额达100多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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