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朋友妻子拒不认罪 郧县警方“零口供”移送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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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20:22: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李寅 通讯员 龚楦 报道:自以为“只要不开口,神仙难下手”,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11月5日,郧县警方在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的情况下,利用证据链成功侦破一起强奸案,依法将嫌犯移送至郧县人民检察院。
9月29日,郧县公安局接到小兰(化名)报警称:昨天中午在家睡觉时被丈夫的朋友强奸了。接报后,郧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查明,9月28日下午14时许,犯罪嫌疑人小奇趁朋友外出之际,窜至朋友家中将朋友的妻子小兰强奸。但是在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小奇对犯罪事实矢口否认,继而一言不发,态度顽劣。
面对此种情况,专案组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议,运用掌握的信息资料,从外围证据着手,抓住嫌疑人回答前后矛盾之处,连续追问,令其无法自圆其说。同时,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工作,锁定犯罪嫌疑人在案发时间段的活动轨迹,取得间接证据。此外,还根据现场提取的少量痕迹物证,直接锁定小奇涉嫌强奸的有力证据。
虽然犯罪嫌疑人小奇百般抵赖,但郧县公安局根据客观、全面、充实的证据,依法将小奇移送至郧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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