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百货批发部老板非法吸储16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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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0 15:06: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是一家小批发部的老板,他却以资金周转不畅为由,以高息为诱饵疯狂向周边民众借钱。在短短5年时间里,他先后向223人非法吸收公众资金高达1611.947万元。昨日,房县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竹山男子冯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a2 y1 G5 D  c' Q5 H# W

: I: M8 W; ]' ?据了解,今年55岁的冯某是竹山人,此前仅有高中文化的他在该县县城经营着一家百货批发部。自2006年以来,冯某在开办批发部期间,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以个人名义向社会公众高息借款,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后因众多债权人催还本息,冯某又以开办养鸡场资金紧张为借口,以月息1.5%-10%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截至2011年12月案发时,冯某共吸收公众存款1611.9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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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承诺的利息高,很多人都愿意将钱借给他。后经查明,先后共有223人将自己存款借给了他,其中少的有5000多元,最多的则高达80多万元。”负责此案的法官介绍称。0 d9 ^+ d: i; j) T/ c+ y+ I2 q' @2 T-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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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冯某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同时冯某现无偿还能力,给受害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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