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珞狮南路圆梦美丽家园一业主买了车位,却近两年不能将车停在自己的车位上,原来是小区业委会的一位副主任一直霸占着她的车位。+ |% |7 v* V& k8 B9 b 昨天下午,这位业主黄女士拿出了与开发商签订的《专用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以及2.5万元的缴费发票,这个合同是2011年3月签的,这个地下车位可使用到2052年。 ![]() 下载附件1 ?& @; x. a" ~* g+ q 2013-1-22 15:25 上传) ~/ r I2 {2 K! ?5 d / C' L5 l$ R7 J, b& I& Y# {. z 4 Z$ L* R! J5 O + W m2 l, b( O0 m* g& c7 T 前不久,黄女士发现自己的车位总是停着一辆车。打电话给车主,对方说他已经买下了这个车位。黄女士和开发商找到该车主,他说自己有手续,但是不肯出示。黄女士买的新车只能停在小区空地上,一气之下她从去年开始拒交物业费和停车费。 # ~8 f1 F1 ^( Y8 j1 `, x0 A5 w8 [ 该小区物业马经理说,他们是2010年9月进驻该小区的,鸠占鹊巢的车主说这个车位是他在前任物业手上办的。物业没有执法权,也拿他没办法。昨天,记者和黄女士以及马经理联系上这位曹某。他指责开发商卖车位是违规操作,但是并不愿透露自己的车位是怎么买的。8 f" p u3 c. O 湖北佳哲律师事务所律师潘程说,如果开发商一个车位卖两次,那么黄女士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如果没证据证明开发商“一女二嫁”,那黄女士可起诉占车位者,要求腾退车位并赔偿损失。黄女士的父亲指着自家的车位生闷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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