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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快递单号网上明码标价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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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yip
时间:
2013-10-2 03:19
标题:
快递单号网上明码标价贩卖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
记者 何利 实习生 王华 报道:“快递单号也能卖,这不是在侵犯别人的隐私吗?”近日,网友“车城秋韵”在网上告诉记者,她发现网上有人在出售快递公司的单号,并且还有十堰市的信息。
按照“车城秋韵”的指引,记者在两家分别叫做“淘单114”和“单号吧”的网站上发现了相关信息。在这两家网站上,一个个快递单号已被明码标价,一个单号的售价从0.4元至2元不等。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出卖信息的有可能是快递公司的员工和淘宝卖家,也有可能通过入侵电脑系统进行窃取。这些行为,显然涉嫌侵犯隐私权。
多家快递公司单号网上有售
昨日上午,记者分别在“淘单114”和“单号吧”两家网站看到,快递单号信息被明码标价,售价从0.4元至2元不等,并附带“生成底单(发件联)”等配套服务。这些交易网站显示,被交易的快递单号来自包括申通、圆通、中通在内的多个快递公司。
在“淘单114”网站的购买单号一栏里,记者试着选择“发货时间11月10日,收货地点十堰”后,马上出现了8条相关信息,均为11月10日前发往十堰市的快递单号,且单号都尚未扫描。这些快递大多来自中通、申通以及圆通等大型快递公司。此外,这些单号信息详细,包括单号价格、快递单号、快递类型、是否扫描、发货地点、收货地点、预计扫描时间、实际扫描时间等。另外,网站还用红色字体提醒:“所有单号只限发布一次,出售一次,请放心使用。”
记者在“淘单114”的功能介绍中看到,买家可购买三种单号:未扫描单号1元/个;已扫描有发货地址和收货地址0.5元/个;已扫描只有发货地址的0.4元/个。记者搜索到的8个未扫描快递单号只需8元就可购买到手。买家若要购买单号,只要在“淘宝114”网站上注册并充值,可24小时自助操作。
单号交易已形成利益链
随着进一步探寻,记者了解到,这些快递单号信息的交易,已经形成了利益链条。
“淘单114”网站页面及客服人员称,如果“加盟代理”,5分钟就可发布2000个单号信息。该网站自身则通过收取服务费获利:该系统对代理及VIP会员收取5%的服务费,对普通会员收取10%的服务费。
虽然目前尚难统计这类市场的交易额有多大,但记者在 “淘单114”网站上看到,其中一个名为“RFCD123”的发布人积分高达18万多,其他发布人的积分也有几万甚至十几万。根据该网站的规定,使用者购买、发布一个信息,积分一般不会超过10分。
快递员淘宝店主都可能出卖订单信息
在这些快递单号的交易中,究竟是谁在出售?十堰市一家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分析说,现在多种可能都有。不少网友在看到这个消息后第一反应就是快递公司内部员工在泄露,“淘单114”网站上也明确写着“单号来源于各地快递员”。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虽然这种可能性不是很大,但也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的存在。“现在很多快递公司内部的电脑大多是加密的,且不能上外网,也是在尽可能保护信息泄露。”该工作人员说。
对于上述两家网站上出现的尚未扫描(未扫描不能进入快递公司电脑系统)的订单,这位工作人员分析说:“泄露并出售这类信息,淘宝店主、快递员都有嫌疑,不过嫌疑最大的应该是淘宝店主。”
除此之外,这位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认为,也不排除一些电脑高手入侵快递公司的电脑系统,窃取客户订单信息的可能。
购买单号可能被用来诈骗
这位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分析说,目前购买这些单号的最大用途是淘宝刷钻,此外还可能被用来制造虚假包裹进行诈骗。“比如我手中有一个真实的快递单号及相关信息,并且是货到付款的那种,就可以轻而易举制造一个假包裹,然后在真正的快递员之前与收件人接触,用假包裹骗取收件人的货款。由于假包裹的单号信息准确,如果收件人不当面验货,就会上当受骗。”该工作人员说。
也有网友担心,因快递单号信息泄露会增加入室抢劫的风险。这位工作人员称,从理论上讲,这种风险的确存在,但是概率相对要低很多。
淘宝店主:购买单号多半用于刷钻
市民汪女士是一位淘宝店主。她向记者透露,目前网上单号交易中,最多的是用来刷钻。“这种现象早就有了,不过以前没有这么专业。我现在平均每个月都要买近20个单号。在网上买好单号,然后有选择性地填个地址就把单子发出去,一般情况下发出去的只是一个空包装袋(盒),不用管它是否到达目的地,也不用管有没有人签收。这样一个交易就算完成,然后在网上增加交易数据或者获得买方好评,时间长了我的店铺级别就会提升。”汪女士说,不过这样的情况一般都是在熟人之间转,提前跟人打好招呼,相互配合就行。
此外汪女士介绍说,她在网上认识了十几个网店店主,他们基本上都是靠这种手法来刷钻。“购买单号,最多的就是用来刷钻,是否有用来诈骗的就不太清楚了。”汪女士说。
律师:泄露快递信息涉嫌侵犯隐私权
湖北中三律师事务所律师余中奇表示:“快递单上的信息为客户个人隐私,包括姓名、单位、地址、电话等。无论是快递公司,还是淘宝卖家,或者是有意、无意接触到上述信息的相关人员,对该信息的泄露行为均属于侵犯隐私权行为。如果非法获取、整理、提供、出售客户个人隐私信息,则属于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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