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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见义勇为,要医疗费得打官司? [打印本页]
作者: syip 时间: 2013-10-26 04:10
标题: 我见义勇为,要医疗费得打官司?
陶振兵拿着被打伤住院的病历、治疗费用单向记者讲述事情经过时显得无奈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徐正国 图/记者 张启国
公交车上,一名满嘴酒气的男子殴打司机,一位乘客报警求助,岂料也被这名男子打伤。事后,打人男子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
虽然此案警方已依法处理完毕,但两名伤者的医疗费至今没要回来。尤其是因报警被打伤的乘客,为此事伤心不已:“难道让我流血又流泪吗?”
事件回放:
公交司机遭殴打,乘客报警也被打伤
48岁的公交司机钱炜告诉记者,11月11日14时许,一名满嘴酒气的男子从市群艺馆站上了他开的67路公交车后,坐在发动机盖子上,不停地用胳膊拐他。
“你别影响我开车,我拉的是一车人,很危险……”钱炜说。
谁知,该男子非但不听,反而变本加厉。车刚到实验中学站,该男子将拳头挥向钱炜。钱炜没有还手,呼喊乘客报警,同时将车稳稳停下。
坐在后排的陶振兵闻言立即掏出手机报警。不料,该男子闻声跑过去揪住陶振兵就打。另外几名乘客见状,合力将该男子摁住,直到警察赶到将其带走。
在朝阳路派出所,该男子又将醒酒室的财物损坏。民警随后查明,该男子姓蔡,47岁,现住茅箭区木岗新村。
11月12日,茅箭公安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蔡某因酒后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5天。
钱炜和陶振兵因头部受伤住院,分别花去医疗费4200余元、1800多元。
两名伤者:
为讨要医疗费打官司我们很寒心
钱炜和陶振兵原以为医疗费可以通过民警调解要回,但办案民警表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的案子不在调解范围,建议他们通过诉讼或私下协商解决。
钱炜和陶振兵称,事发后,他们很想见见蔡某,看他酒醒以后的认错态度,双方互谅一下,把事情解决算了。但因无法获取蔡某的联系方式,他们一直没能如愿。他们又不想通过打官司解决:“我们咨询了一下律师和法官,如果一切顺利,这场官司打下来需要一两个月,否则有可能打一年半载,甚至更长时间,还不知道执行是个啥结果。我们都要上班,没有这个精力,时间也拖不起。”
无奈之下,陶振兵向市长热线12345反映了自己的遭遇:“我见义勇为受伤,医疗费还要通过打官司讨要,难免寒心,以后真不敢做好事了。”
在接受记者采记时,钱炜也一再表示:“我真的不希望为这件事打官司,太麻烦了。最好是调解解决,让那个打人者给我们道个歉,把医疗费赔给我们。”
公交二公司:
只能协助伤者打官司,别无他法
陶振兵说,考虑到自己是在公交车上为了司机和乘客安全受伤的,他想通过67路公交车管理单位公交二公司解决问题。
11月14日,对于登门来访的陶振兵,该公司副书记、副经理程如华明确表示“无能为力”。这一说法在26日下午记者采访程如华时得到证实。
程如华表示:“陶振兵伸张正义的精神值得弘扬。但对于他因为这件事产生的烦恼,我们无法解决,只能协助他打官司,因为警方已经介入。”
相对于陶振兵,钱炜的心情略显平静,因为他所在单位领导明确表示,将协助他打官司,不会让他自己掏这笔医疗费。
相关看法:
不能让好人流血又流泪
对钱炜和陶振兵在索赔道路上遇到的无奈,他们的家人和朋友都表示“不应该”、“想不通”。
“这样的事找法院干什么呀,打人者就应该赔偿。”在东风公司电力处,陶振兵的同事们一致认为,陶振兵是个“路见不平一声吼”的人,其行为是一种见义勇为行为,如果通过打官司解决会让人寒心,“以后路见不平谁还敢挺身而出?相关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出面解决”。
“做好事,人吃了亏,还花了钱,到现在连打人者的影子都见不到,连声‘对不起’都没人给我老公说,换了谁心里不难过呀!所以,我劝他以后少管闲事。”陶振兵的妻子李丰霞说。
“这个问题通过打官司解决,从情理上显然不妥。”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主任肖斌认为,“陶振兵的行为彰显的是社会主流价值观,大家都应该关心他、帮助他,但更需要一种有力的措施来保障。因为,我们永远不能让好人流血又流泪,正义是需要坚决维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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