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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土改” 新保障 [打印本页]

作者: syip    时间: 2014-2-8 07:59
标题: “新土改” 新保障
从保证耕地红线不突破这一底线来看,保证粮食安全和农产品(000061,股吧)安全仍是新一轮土地改革的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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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6 e0 U' w0 F) y+ g3 d- l  首先,粮食安全要求保证产量。其次,粮食安全还意味着食品质量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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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0 ~3 |# {+ Z. ~$ i7 r/ e# i  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次会议强调,此次农村土改工作应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开创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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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7 Z. s: y% Z  这一基本准则把放活土地经营权作为改革的突破口,有利于推动土地适度规模集中,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而从保证耕地红线不突破这一底线来看,保证粮食安全和农产品安全仍是新一轮土地改革的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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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2 g% p+ k/ p/ P/ P8 c  首先,粮食安全要求保证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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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而言,即使仅仅考虑使所有人裹腹,所需的口粮也是一个天文数字。因此,西方关于“中国将吃穷世界”的质疑和中伤之言始终不绝于耳,而新一轮农村土改则有助于中国粮食增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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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1978年开始的第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相比,此次农村土改将在“放活土地经营权”上做文章。《意见》提出了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的要求,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这意味着流转农户在土地承包权上的绝对权利,保障了农户利益。此举将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发展,并进一步增加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N! U. m- n2 n$ Y0 N

: I# H! D/ o+ e/ k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农业的经营规模过小,这使得农业经营成本难以降低,产量难以增加。同时,小规模经营单位的产量太小,以自给自足为主,使农民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利用互联网捕捉市场信息,这不利于农业信息化的实现,进一步导致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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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B4 E: E# K1 ]/ N' k  随着新农村土改的推进、土地流转制度的完善,农村的土地红利将得到进一步释放,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经营将迎来更广阔的空间。在这些利好刺激下,粮食产量有望稳中有增,农业现代化的目标或可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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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b3 E3 f# |5 A  D  其次,粮食安全还意味着食品质量得到保障。" {' x# o: j1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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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作物产品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身心健康,而如今市场上所售的农产品是否安全却成为国人的心腹大患。要关心人类“吃饭”的问题,首先要关心农作物“吃饭”的问题,包括生产粮食需要的土、水、肥是否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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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当前农作物的“饮食”现状不容乐观。以氮肥滥用为例,全国政协常委、中科院院士武维华日前称,我国耕地占世界耕地面积的8%至9%左右,但每年却消耗全球氮肥的35%,氮肥滥用不仅成了空气和水体中氮氧化物污染的主要来源,也会导致农产品中氮氧化物的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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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6 M- l' M' k; B9 V  目前,广大农民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很大一部分人仍然采取了粗放的生产经营模式,一方面过度利用资源,超出土壤、水源等本身的承载力,另一方面也不懂得甚至没有意识按照科学的方法来降低农作物生产过程中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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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轮土改后,农村有望形成的规模化经营有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随着农业经营管理的规模化,对经营者的教育、指导和监管将更有针对性,其效果也有望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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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组合拳中的一记重拳,《意见》的出台仅是一个开始。据了解,中农办负责起草的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由农业部牵头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目前正在讨论中。我们有理由期待,通过试点改革、稳步推广、逐渐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将释放更多红利,让中国摆脱粮食安全隐患,实现农民增收、全民受益的大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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